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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被捕 做中间商赚差价引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1-23 13:09:49  阅读量:975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徐行

出卖人体器官是非法行为,在身体出现问题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的时候,一定要在正规医院进行手术,否则,钱财损失事小,要是出现生命危险,就得不偿失了。近日,网上就有一则六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被捕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据了解,今年5月底,患有尿毒症的黄某通过一些渠道联系上李某,表示想做换肾手术,并谈好手术费用50万元。李某找到了薛某,用40万元的价格将这单生意“转包”。薛某又联系到冯某,由冯某负责联系手术医生和提供肾脏供体,18万元费用包干。冯某通过QQ群找到了“供体”中介,中介把“供体”张某“发”到了长沙。后冯某等人通过各类网络社交软件寻找愿意主刀的医生、麻醉医生等人。

一切就绪,只欠东风。人都有了,手术场地去哪找呢?薛某驾车到湘潭寻找手术场地。他意外发现,湘潭市岳塘区“华侨中医医院”处于停业状态,位置也隐蔽,符合条件。薛某联系上了医院临时负责人周某,并商定支付手术室租赁费3万元,周某当即答应了下来,将手术时间定在了6月8日晚上。

6月3日,薛某等人把黄某带到长沙和张某一起进行了肾脏配型等身体检查,配型成功。

手术结束后,黄某支付给李某手术费用等共计46万元,李某给了薛某40万元,薛某支付给医生18万元,供体中介费1.5万元,张某的肾“卖”了4万元,另外还有手术室使用费3万元、张某留院治疗费5000元等。

没想到,事后,黄某在长沙某医院检查发现肾脏移植失败。6月11日,薛某、冯某与武汉某医院联系,将其送去进行抢救性治疗,并在该医院实施了肾脏摘除手术。因手术失败,黄某向薛某索赔40万元,薛某先是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了19.99万元,并口头约定余款于6月30日前退清。但后来薛某没有兑现承诺,黄某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向市长热线举报后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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