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他到时下年再签别的名字好了。后来他收到了政府的信件和电话,说他不可以用丁丁作为自己的签名。然后这小哥就犯倔了。。他觉得,我的签名我做主,为什么就不行??但是澳洲选举委员会不管,还是退回了他的申请表格。
小哥一气之下,把他们告上了法庭。。结果检察官一看案件,拒绝审理:你是闲出屎了么?浪费纳税人钱!他不管。之后他又用同一个丁丁,啊不,同一个图案,去申请作为驾照的签名,但是公路总局也驳回了他的签名。
他又把他们告上法庭,法官依然拒绝受理:别特么再浪费政府机构时间啊喂!他不死心,又打算在护照上用这个签名,结果当然也是被驳回,还说这个图案有可能对“政府工作人员造成性骚扰”。。
为了进一步的做斗争... 这哥们决定去学个法律学位,继续完成他未完成的理想……
入学的大学学生证上。。一如既往的。。
还是一个丁丁
“我不能忍受他们就这么把我晾在一边,人总要为自己争取点什么的”
在有了足够多的“官方签名”之后...
他开始各种上诉申请,就为了丁丁签名能够正式的“合法化”
有谁不允许的,他就跟对方来一场官司,反正老子是学过法律的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谁怕谁...
5年过去了.... 他终于成功的在自己各种证件上签上了丁丁.....
嗯…… 看完只想说,别跟逗逼讲道理,他们认真起来连自己都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