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帝王的陵寑,还是民间的坟墓,都是人类处置自己尸体的地方,盗墓时就不可能不碰到尸体。据说有不少“义盗”,在掘墓之前要烧香磕头再掘土,以乞求墓主的宽恕,减轻罪孽,保佑家人平安。但由于盗掘者的动机和目的不同,对尸骨的处理方式也不尽一样,也就有“脏盗”,不尊重死者的说法。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义盗也好,脏盗也罢,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不同形式的“辱尸”行为。
从中国盗墓史上来看,“辱尸”现象很普遍,但表征各异,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也有差别。其中,下列七种罕见行为,我觉得最为荒唐,有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色胆包天:赤眉军“奸吕雉尸”盗墓也叫掘冢,在汉代属“奸事”之一,是一种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事实上,后来真的出现了盗墓“奸事”:掘墓盗陵者在掠窃珠宝外,还要奸尸。其中最让人不齿的当属刘邦的老婆吕雉遭赤眉军辱尸体一事(见前文《中国盗墓史上的“活见鬼”之谜》)。《后汉书·刘盆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把西汉帝王陵寑作为发泄的对象。赤眉军顶风冒雪赶到今天陕西咸阳附近,“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吕雉是61岁时病死的,赤眉军掘陵时距离吕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称奇的是,吕雉仍如活着时一样,因为对西汉王朝憎恨才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而后快。
吕雉
从现代医学上看,奸尸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的多是女性,系恋尸癖使然。现在仍不时有奸尸一类的新闻出现,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奸淫女尸,杀人犯行凶后对女尸兽性大发。但吕雉的尸体在二百年后被污辱,似乎不属“癖”这种病态行为,非病态心理使然,也许是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导了这种行为。
二、见色起欲:掘墓士兵奸淫慈禧
1922年,“秀才将军”吴佩孚在洛阳时,严令缉捕孙殿英这个大毒贩,他在洛阳不能立足,就逃往陕州,最后辗转来到了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
1928年初夏,孙殿英率部炸开东陵慈禧墓地,无尽宝藏展开在他们眼前,众官兵发疯般劫掠着。孙殿英规定先将宝物集中再分配,谁也不得私藏。但在这旷代财富的强烈刺激下,人们哪里还能控制自己?孙殿英咬牙切齿,下令谭温江向疯狂撕抢的官兵们开枪扫射,尸体不断倒下,终于控制住了局面。然而还是有人将珠宝偷藏在内衣里,含在嘴里,甚至塞在肛门里……
这可能是史上最着名的盗墓活动。在那阴森神秘的地下墓穴里会发生什么,留给人们极大的想象空间。最令人瞠目的传说,可能不是墓内宝物的神奇,而是慈禧太后被奸尸!
当慈禧棺木打开后,看到她面色如生,肌肤白皙饱满,一名盗墓士兵居然动了兽欲,扯下裤子就行奸;不料尸身因见空气,瞬间萎缩如鬼,让这个性欲超强的盗墓兵立即败了兴。
三、迷信药用:兵士分食“人肉干”
中国人对尸体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对长久不腐烂的尸体持一份好奇和崇尚,在民间甚至有用尸骨做“药引”的传闻。在“辱尸”事件中,最荒唐的应该是分食尸体的记录。在中国历史上,“食人肉”的现象不是没有过,也不是一起两起。据说,隋末的诸葛昂、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诸葛昂请高瓒,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做成“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小孩食用的记录。但把墓中盗出的尸体分而食之的则十分罕见,如奸污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
南朝宋人刘敬叔撰写的《异苑》一书中有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在被盗掘开的墓中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尸体,时人迷信这“人肉干”的药用价值,于是把尸体切成多块,分掉抢吃了。古代女尸
这倒与鲁迅在其作品《药》中所写的“人血馒头”能治肺结核病一事,有几分相似。
四、丧心病狂:盗贼剖皇后肚皮
从中国盗墓史上看,盗墓者的动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如伍子胥、齐懿公所谓的“报复”;二是坏人祖坟风水,如上面的杨辇真珈;三就是盗取珠宝,从死人手里“借钱”。早期的盗墓者以前两种目的为主,而后来盗墓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则集中表现在第三方面。因为在秦汉以后,真正的“厚葬”才算开始,远古时期甚至没有陪葬品的概念。
由于中国古代人相信,口鼻等窍门塞紧了可以让灵魂附身,获得永生,而让死者口中含“夜明珠”一类的宝物,则是这种丧葬观中下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条件的帝王还要身着金镂玉衣赶天堂,将这种丧葬观发挥到了更为奢华的地步。盗墓中,“辱尸”现象本来就很多,尸体内外再有宝物,这下想有一个完尸就更困难了。如,慈禧、乾隆的陵寑被现代大盗贼孙殿英部下掘开后,他们的尸体全被损坏了,嘴都被抠坏。
同治的皇后阿鲁特氏尸令人摇头的当是同治的皇后阿鲁特氏尸体遭辱情形(前文《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狂人·下》也曾提及),真的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阿鲁特氏(1857-1875),14岁时由慈禧太后选定进宫,与同治的感情很深,夫妻恩爱,为人也不错。由于不随流合污,不善讨好,看不惯慈禧的独裁霸道,受到慈禧冷落。民国版《清史稿》认为,阿鲁特氏是一个颇不幸的女人,在同治死后不满百日,她愤然自杀于储秀宫。但想不到,这么正派、刚烈的女人未能好死,死后也未能安宁。盗掘阿鲁特氏和同治合葬墓惠陵的是一伙现代盗贼,出于寻找珠宝的目的,阿鲁特氏的尸体被拖出棺外扔在地上,身上的衣服被剥光了。听说她是吞金自杀的,这伙贼人又把她的肚子剖开寻宝,场景惨不忍睹,命运对这位皇后太不公平了!
五、镇本邪念:恶僧制“颅骨饮器”
“辱尸”,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尸体拖出棺椁,置于荒郊,放在日下暴晒,名叫“戮尸暴骸”之刑。这种“辱尸”方式与民间常说的“不得好死”是一个思维,让墓主在死后也没有好下场,遭羞辱。如北宋帝王陵寑让北金国政权和伪皇帝刘豫掘开后,尸骨都被拖出来扔到陵外,导致山野白骨遍野。当时南宋是赵构在当皇帝,他听闻后派手下大臣偷偷潜回巩义祖陵区查看,结果看到哲宗赵煦的尸骨遭“暴骸”。
这其实还不是最过分的“辱尸”行为,最令人发指的当算盗掘南宋帝王陵寑的西域僧人杨辇真珈,将帝、后们的骨骸全部掘出,弃之荒野后,或与兽骨混在一起。还把理宗赵昀的头颅摘下来,带回元都城镶银涂漆,制成盛酒的器具使用(见前文《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狂人·中》),后来朱元璋灭了元朝后,将颅骨带回南方入葬了。被挖掘出来的尸骨
这个事件在不少史书上都有记载,《明史》的记载如下:“至元间,西僧嗣古妙高欲毁宋会稽诸陵。夏人杨辇真珈为江南总摄,悉掘徽宗以下诸陵,攫取金宝,裒帝后遗骨,瘗于杭之故宫,筑浮屠其上,名曰镇南,以示厌胜,又截理宗颅骨为饮器。”杨辇真珈如此行径引起公愤,其行为目的大概是想破坏赵家的真龙命脉,坏其风水,即所谓“镇本”。另外杨辇真珈身有恶僧的特征,将颅骨当吉祥物来玩了。当年西藏等少数民族有用人骨、人皮制作器皿、装饰物的不良习俗。但不论持什么样的目的,杨辇真珈的行为都是元朝中央政权对中原汉人犯下的滔天大罪。
六、报仇雪恨:伍子胥“鞭尸三百”
毫无疑问,中国历史上最着名的“辱尸”事件当属伍子胥的“鞭尸三百”。面对楚平王的尸体,泄忿心切的伍子胥没有在楚平王活着的时候完成报仇计划,终于在他死后实现了“教训”目的。伍子胥辱尸的经过,《吴越春秋》有清楚的记载,“吴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这段记载颇为形象:伍子胥在朝楚平王的尸体抽了三百大鞭后,还左脚踩住其肚子,右手捏着他的眼睛,指责他为什么听信谗言,把他的父亲、哥哥冤杀了。(伍子胥鞭尸的行为和起因,我以前说得比较详细,见《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狂人·上》)。
伍子胥死后被“鞭尸三百”对于伍子胥的辱尸行为,有不少人同情他,认为情有可原,报仇嘛。实际上从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来讲,即使死者生前再有过,对其尸体下“毒手”都是不道德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对伍子胥的行为表达了否定的观点,“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从史料中看,伍子胥不只“鞭尸三百”,还把楚平王的老婆给强奸了。《汉书》记载,“(伍子胥)败楚师,屠郢城,妻昭王母。”昭王,即平王的儿子,“昭王母”自然就是楚平王的老婆。可见,伍子胥真的是“狠角色”,所以我曾将其列为中国历史上“十二大盗墓狂人”中的最毒者。
七、争田夺产:齐懿公对尸施“刖刑”
伍子胥为春秋末期人,吴国大夫。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报复让他家破人亡、被迫远走它乡的楚平王。在伍子胥所处的时代,这类“辱尸”现象时常发生。除了伍子胥的“鞭尸”,史上还记录有“刖足”的事件。这事发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姜小白之子齐懿公的身上。
齐懿公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称王时与大夫邴歜争夺田产,结果时大商人管仲将其断给了邴歜。怀恨在心的齐懿公即位后,不只夺回了邴歜的田产,还把邴歜的墓掘开,拖出尸体“而刖之”。“刖”什么意思?《周礼·司刑》称,“断足也。周改髌作刖”,是古代的一种酷刑。齐懿公还忌恨管仲,把管仲的封邑都收回了。 齐懿公齐懿公作出这种事情并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过血腥手段得来的。齐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个儿子,由于没有处理好承继关系,齐桓公死后,兄弟间互不服气,为王位争得不可开交,以致于齐桓公的尸体一直没有人问事,结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齐懿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儿子的手里夺来的,他将齐昭公的儿子杀死了。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无德之君。后来邴歜的儿子丙戎为报父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最终自己也没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