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朝为例,朱元璋对违法乱纪的官员严惩不贷,先是借户部侍郎郭桓“空印案”杀掉官员1.5万人;然后又借口丞相胡惟庸、大将蓝玉谋反案,大开杀戒14年,受株连被杀的各级官员4万余人,至于那些被关进监狱、辞退、开除的更是不计其数。
据不完全统计,朱元璋时期,全国有七成公务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岗位。当时有官员,在早晨上班时要跟家里举行告别仪式,说今天走了就不一定能回来;熬过一天回到家里,长舒一口气又对老婆说一句:“哎哟,今天总算又活了一天,明儿再说吧。”
官员如此“朝不保夕”,连平头百姓还不如,这时的公务员端的饭碗,只怕连瓷饭碗还不如。
明朝万历年间,当年张居正推行《考成法》,据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巡抚、抚按官员54人。其中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因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
万历四年,山东有19名、河南有12的地市级官员,因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和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不仅巡抚、抚按的饭碗随时可能被端,连首辅的饭碗有时也好不到哪去。
明崇祯在任17年,撤免宰相多达50多人,杀死或逼其自杀的督师或总督,除袁崇焕外还有10人。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也不长,平均4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
说古代“公务员”是瓷饭碗,重要的还不是指上述“通过读书考试或其他途径”成为朝廷命官这个群体,因为此群体数量在古代实在太少,一般说来,在古代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供养、俗称“吃皇粮”的官员最多到八、九品,到县上顶多到县令下属的捕头(县尉),类似现在的公安局长就没了,再往下的公务人员,朝廷是不管的。
换句话说,占到古代公务员队伍90%以上、在各级政府机关上班、为“公家”服务的师爷、衙役等基层公务人员,端的更是比朝廷供养的命官还易碎的瓷饭碗。
古代“师爷”和“衙役”等基层公务员,和现在的基层公务员的国家保障体制完全不同,他们既不占国家编制,又没有国家财政每月拨付的工资,他们的吃穿用度全靠聘用他们的官员给予,有钱的大方的多给一点,没钱的吝啬的少给一点,没个准头,全国各地师爷、衙役拿的工资千差万别。
这些基层公务员的出路,大概就三条:要么辞职,要么被开除,要么干一辈子,而且不准参加科举,永远不能晋升。对干不好的,县令说辞就辞,极少废话,也无须废话,因为那时对基层公务人员的管理无章可循。
这些基层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如何呢?元朝时有人分十等之说,所谓一僧二道,三官四吏,五皂六隶,七倡八优,九儒十丐,官吏之下便是这皂隶,比演员、儒生还体面些。
师爷、衙役(皂隶)们的工资水平咋样呢?沈榜的《宛署杂记》记载,明朝宛平县衙门里的这班皂隶,每年可领取“工食银”三两六钱,恰好是书办(师爷)的二分之一,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之低,由此可见一斑。
说古代公务员端的是“瓷饭碗”,还表现在退休后无生活保障。即使是吃皇粮的地方官,离开官场或退休,马上成为“无任何特权、无退休工资、无医疗保险,还要腾退公房”,简称“三无一退”人员,至于那些基层公务员更不必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