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要求补偿损失260万元。”
作者:徐晶琳
修改:tuya
出品:财经涂鸦(ID:caijingtuya)
据公司情报专家《财经涂鸦》音讯,近来,南京花木兰影视公司以“著作权侵权”将北京闪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诉著作正为前段时间刷遍电梯间广告牌的周杰伦代言闪送的视频广告及海报。
据天眼查显现的民事裁定书信息,花木兰影视申述,本年6月,其曾承受北京闪送科技的托付,担任拍照、制造周杰伦代言版别TVC1条,成片长度15秒,编排出5秒播映版别1条,明星海报1组。在两边洽谈协作期间,将平面计划和视频画的角本计划以及闪送科技要求的其他资料交给闪送后,闪送奉告其不再协作。
花木兰影视称,曾与闪送商谈违约之事,一再奉告不得运用其享有著作权的著作,闪送的高档管理人员张洪磊清晰知晓,但未予理睬。
尔后,闪送在未获得花木兰影视授权的情况下,“参照原告的设计计划进行了拍照,并将拍照完结的著作在公共场合(××南京市××号交易大厦)进行投进宣扬。”
对此,花木兰影视恳求判令“被告中止侵权,将案涉侵权著作毁掉,中止投进宣扬;判令被告补偿损失260万元;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因维权发生的律师费26万元。”而因为该案子触及的诉讼标的额超越200万元,现在已经由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移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据此前媒体的揭露报导,请周杰伦代言并提出“一对一急送,回绝拼单!”的标语,标志着闪送发力高端配送商场的品牌战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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